广生堂:关于拟设立海外办事处的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设立海外办事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海外办事处的议案》。为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越南设立办事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越南办事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办事处的基本情况
1、办事处名称: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驻越南办事处
2、办事处首席代表:黄伏虎
3、经营范围:(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二、拟设立办事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设立目的
本次在越南设立办事处主要为进一步实施公司国际化战略,拓展公司药品国际化业务领域,更快掌握和熟悉行业信息和客户需求,推动国际业务规模发展。设立越南办事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该事
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由于境外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的区别,故境外办事处的设立与运营存在一定风险,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境外法律、文化和商业环境,以达到顺利运营的目的。上述设立越南办事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批准。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