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24  广生堂(300436)公司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

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华集团”)与漳州圆山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圆山基金”)的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协议转让双方将共同推动公司与漳州大健康产业链的产业合作共建,增强产业协同发展、优势互补,促进公司深化中药板块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在大健康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与圆山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圆山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2%。圆山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具备专业投资经验、成熟管理模式的专业投资机构即漳州战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余有限合伙人分别为漳州片仔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漳州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产业合作共建,相关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已出具《关于同意战略入股广生堂的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近期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奥华集团持有的公司合计数量8,000,000股已转让给圆山基金(证券账户名称:漳州战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圆山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总股本的5.0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7,068,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5,131,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9%;圆山基金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位列公司第五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变动数量(股)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转让方及一致行动人奥华集团(转让方)35,068,65122.02%-8,000,00027,068,65117.00%
李国平9,000,9415.65%09,000,9415.65%
叶理青13,536,7008.50%013,536,7008.50%
李国栋7,500,0004.71%07,500,0004.71%
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025,0005.04%08,025,0005.04%
合计73,131,29245.92%-8,000,00065,131,29240.89%
受让方圆山基金008,000,0008,000,0005.02%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为公司引入重要战略股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推动产业合作共建,优势互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及提升公司价值。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也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