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德皓核字[2025]00000535号 |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24年
月
日)
目录 | 页次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XXXX号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公司)编制的截止2024年
月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广生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广生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德皓核字[2025]XXXX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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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广生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生堂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广生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广生堂公司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郑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赖镇业 |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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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48号文核准,于2021年6月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7.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4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514,489,8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4,905,660.38元,实际募集资金499,584,139.62元。
截止2021年6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4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 | 118110100100257142 | 503,889,800.00 | - | 2024年9月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591907429610301 | - | 2024年9月销户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632533893 | - | 2024年5月销户 | |
合计 | 503,889,800.00 | - |
注:上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430.57万元的差异,原因为:(1)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490.57万元;(2)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时扣除了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6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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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上述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8,543.4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本议案在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获得通过。2024年1月18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8,510.52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2024年8月16日,本议案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获得通过。2024年8月,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801.74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8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16.67万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5,316.6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334号)。
2021年8月6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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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对该项目的效益未做出承诺,无需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1、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项目包括投资建设原料药生产基地和制剂生产基地。
(1)由全资子公司福建广生堂金塘药业有限公司负责执行的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目前受原料药项目规模、市场环境及成本效益的综合影响,该项目尚未取得原料药生产许可并进入原料药的生产阶段。为了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前述生产基地已完成公司产品水飞蓟宾葡甲胺片原料药起始物料水飞蓟宾的工艺开发,正开展试生产并实现水飞蓟宾少量商业化销售。
(2)由广生堂公司负责执行的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基本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相关药品的生产工作正根据市场需求及产能状况有序安排且已实现了一定的运营效益。由于相关药品市场推广周期较短,部分药品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同时叠加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影响,项目效益尚未充分释放。
2、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结合公司实际产能情况、相关产品产销情况及未来市场预期,预计现有产能并通过内部挖潜和技改能够满足现阶段及未来一定期间的市场需求。同时,公司近几年持续的创新药研发投入及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需要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作为保障,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因此,现阶段投建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必要性不足,不利于保障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根据公司创新战略发展和资源综合调度的需求,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决定终止并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同意公司对“江苏中兴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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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上述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议案在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获得通过。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进行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投项目“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等,因该等合同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拟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募集资金支出。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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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经审议,“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3,844.4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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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499,584,139.6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07,872,135.96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5,105,188.31 | 2024年:127,677,243.24 | 2022年:113,469,619.3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7.04% | 2023年:9,962,862.96 | 2021年:256,762,410.3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在·(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1 | 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65,000,000.00 | 240,708,721.82 | 210,979,305.62 | 265,000,000.00 | 240,708,721.82 | 210,979,305.62 | -29,729,416.20 | 2023/3/24 | |
2 | 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注1] | 125,000,000.00 | 113,541,849.91 | 28,436,661.60 | 125,000,000.00 | 113,541,849.91 | 28,436,661.60 | -85,105,188.31 | 已终止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00.00 | 145,333,567.89 | 268,456,168.74 | 160,000,000.00 | 145,333,567.89 | 268,456,168.74 | 123,122,600.85 | 不适用 | |
合计 | 550,000,000.00 | 499,584,139.62 | 507,872,135.96 | 550,000,000.00 | 499,584,139.62 | 507,872,135.96 | 8,287,996.34[注2] |
注1: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已履行程序予以终止,此行填报数据为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终止前募集资金已投资使用情况。注2:实际投入金额高于计划投入金额828.80万元,系将相关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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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年化)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 | 2023 | 2024 | ||||
1 | 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4.85% | 预计项目运营期内年均营业收入37,441.02万元(不含税),年均净利润5,462.80万元 | 不适用 | 1,445,441.11 | 16,518,871.39 | 17,964,312.50 | 否 |
2 | 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预计项目运营期内年均营业收入42,345.38万元(不含税),年均净利润3,370.07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1]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已履行程序予以终止,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