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3-019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李万双、胡先保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10月12日受理本次诉讼,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2月24日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豫96民初2号】,判决结果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李万双、胡先保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款 36,874.75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885,537 元,由被告李万双、胡先保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判决为业绩补偿款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2)豫96民初2号】。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