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关于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钟盛、宋颖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钟盛、宋颖标关于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案向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8月6日受理本次诉讼。关于公司与钟盛、宋颖标股权转让诉讼一案〔案号(2024)豫9001民初8116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开庭审理;关于公司与钟盛、宋颖标业绩补偿诉讼一案〔案号(2024)豫9001民初8115号〕,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豫9001民初811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05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关于公司与钟盛、宋颖标业绩补偿诉讼一案〔案号(2024)豫9001民初8115号〕,因钟盛、宋颖标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具体如下:
1. 依法撤销济源市人民法院(2024)豫9001民初811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判决,改判驳回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请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 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