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关于刑事案件的进展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刑事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终结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害单位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执行款项收回整体对公司本期损益为正面影响。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知悉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原管理层宋颖标、钟盛因涉嫌侵害公司利益的刑事犯罪一案已结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7月,公司对同生环境开展日常审计过程中,发现同生环境原管理层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以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罪名指控被告人,并向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于2023年7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因宋颖标、钟盛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日开庭审理,并于2024年7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3日、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2日和2024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案件<移送起诉告知书>的公告》《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关
于刑事案件的进展公告》《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23-023、2023-027、2024-031)。
二、案件进展情况
根据案件判决结果,宋颖标已退赔642.325万元职务侵占罪违法所得、200万元背信罪违法所得,钟盛已退赔642.325万元职务侵占罪违法所得,同生环境已收到全部执行款共计1,484.65万元,本次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执行款项收回整体对公司本期损益为正面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