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31  清水源(300437)公司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宪胜先生、张治军先生、程晨先生共同提交的《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督促整改意见函》(以下简称“《督促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督促函》具体内容

《督促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91号),以及公司今年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3)豫刑终289号〕和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豫96民终1052号〕等相关情况,根据上述事项及其认定事实,公司需要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始终以勤勉严谨的态度监督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以保障股东权益。我们已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度报告的预审事宜进行了详细沟通,并针对所关注到的具体问题与公司高层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进行了深入讨论,敦促公司务必及时处理相关问题。我们通过本函提出如下建议和要

求:

1、针对公司需要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公司应尽快完成更正工作,独立董事将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进行审阅。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要将年度报告等资料在合理时间内准确送达每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对年度报告等资料进行审阅和核查,确保董事会能够顺利召开。

3、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流程进行自我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付、销售业务、生产管理和研发业务等,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检查结果,独立董事将对公司提供的内控资料进行审阅。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强调管理层应依法依规披露真实、准确及完整的年度报告。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内控执行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督促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后续将持续加强规范化运作执行,同时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