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可行的、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南俊民 昝廷全 宋小宁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