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3-18  鹏辉能源(300438)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鹏辉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01,438股,发行价格为36.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20,939,825.5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487,099.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4,452,725.58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21日,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61,235,886股增加至503,437,324股。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9名发行对象(共39个股东证券账户),分别为:青岛夏阳储能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阿尔法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夏华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人才信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领翊新兴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东承诺:“本公司同意自鹏辉能源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鹏辉能源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2,201,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82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共39个股东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发行对象 名称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山东土地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56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387,3471,387,347
2财通基金-长沙产投盈创二号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玉泉5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77,469277,469
3财通基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60,821260,821
4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金安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74,251174,251
5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0,988110,988
6财通基金-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建兴定增210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99,778199,778
7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金安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90,45590,455
8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金全盈象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9,93359,933
9财通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7,71457,714
10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3,24183,241
11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3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3,01933,019
12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0,79930,799
13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9,96729,967
14财通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广定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826,0271,826,027
15财通基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7,19227,192
16财通基金-浙商银行-财通基金浙通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5,52725,527
17财通基金-浙商银行2023年涌益增利尊享4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财通基金浙通定增量化对冲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6,37116,371
18财通基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中航盈风2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3,04113,041
19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76412,764
20财通基金-浙商银行-财通基金浙通定增量化对冲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9,9899,989
21财通基金-陆家嘴信托-启元量化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财通基金启星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6651,665
22财通基金-东莞市东证能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东证能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3,24083,240
23财通基金-金泉山金金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安泰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3,24183,241
24财通基金-吴建君-财通基金天禧定增远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5,49455,494
25财通基金-北京风炎致同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风炎2号单一资产27,74627,746
管理计划
26财通基金-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55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7,74727,747
27财通基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添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5,49455,494
28财通基金-郭玉玲-财通基金玉赢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3,87413,874
29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 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3,385,9603,385,960
30青岛夏阳储能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铁(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夏阳储能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873,47313,873,473
31衢州人才信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人才信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74,6942,774,694
32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774,6942,774,694
33珠海华金阿尔法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华金阿尔法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24,0848,324,084
34珠海华金领翊新兴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华金领翊新兴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774,6942,774,694
3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0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21,976221,976
36诺德基金-谦吉大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07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66,481166,481
37诺德基金-毅远定增多策略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1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7,74727,747
38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6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7,74727,747
39青岛银夏华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青岛银夏华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74,6942,774,694
合 计42,201,43842,201,438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42,258,43128.26%-42,201,438100,056,99319.87%
高管锁定股99,634,50919.79%099,634,50919.79%
首发后限售股42,201,4388.38%-42,201,4380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422,4840.08%0422,4840.0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1,178,89371.74%42,201,438403,380,33180.13%
三、总股本503,437,324100.00%0503,437,324100.00%

注: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徐焕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