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GWh储能电芯及系统集成项目和年产1GWh的半固态电池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更好贴近市场,增强公司业务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年产10GWh储能电芯及系统集成项目和年产1GWh的半固态电池项目,其中储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半固态电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签署投资相关具体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