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产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