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 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宏力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4 人,代表股份161,046,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1.9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132,198,0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6.26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6 人,代表股份28,848,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73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2 人,代表股份28,875,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73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 人,代表股份26,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5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6 人,代表股份28,848,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731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57,794,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65%;反对 3,218,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1%;弃权7,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同意25,649,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276%; 反对3,218,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78%;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4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56,381,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92%;反对 3,19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2%;弃权1,445,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76%。
同意24,236,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352%; 反对3,19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95%;弃权 1,4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54%。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同意156,376,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59%;反对 3,194,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0%;弃权1,449,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1%。
同意24,231,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168%; 反对3,194,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40%;弃权 1,4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9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59,554,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4%;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1,462,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78%。
同意27,382,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19%; 反对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 1,46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59,565,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01%;反对 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弃权1,449,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3%。
同意27,393,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96%; 反对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 1,44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1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59,554,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2%;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1,462,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80%。
同意27,382,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08%; 反对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 1,4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42%。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同意27,421,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805%;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8%;弃权1,449,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47%。
同意27,395,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59%; 反对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 1,4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92%。
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159,475,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41%;反对 1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弃权1,461,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75%。
同意27,303,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72%; 反对1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3%;弃权 1,46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1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154,903,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52%;反对 4,682,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73%;弃权1,461,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75%。
同意22,731,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236%; 反对4,682,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150%;弃权 1,46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15%。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同意159,562,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1%;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1,454,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0%。
同意27,390,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82%; 反对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 1,45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65%。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159,549,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06%;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1,466,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6%。
同意27,378,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63%; 反对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 1,46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88%。
12、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4,031,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71%;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1,466,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38%。
同意24,031,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71%; 反对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 1,46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38%。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24,032,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22%;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弃权1,463,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
同意24,032,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22%; 反对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弃权 1,46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年夫兵律师、石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