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2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8日,公示期共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