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8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已完成此次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聘任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邹炳德(董事长)、邹继华、黄盖鹏
独立董事:田云鹏、徐玲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上述5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选举及组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 成员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战略委员会 | 邹炳德、邹继华、田云鹏 | 邹炳德 |
审计委员会 | 徐玲、黄盖鹏、田云鹏 | 徐玲 |
提名委员会 | 田云鹏、邹炳德、徐玲 | 田云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玲、田云鹏、邹炳德 | 徐玲 |
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委员会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田晓燕(监事会主席)、朱俊启
职工代表监事:宋健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上述3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总经理:邹继华
副总经理:熊慧萍、方亮、沈敏
财务总监:熊慧萍
董事会秘书:熊慧萍
证券事务代表:邬晓晗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熊慧萍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邬晓晗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各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熊慧萍女士、邬晓晗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1228号2号楼 |
电话 | 0574-88178818 |
传真 | 0574-88178518 |
电子信箱 | mksw@nbmksw.com |
五、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成艾女士任期已满六年,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成艾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以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成艾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6日
附件:
(一)董事简历
邹炳德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工党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宁波市突出贡献专家。毕业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取得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硕士学位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硕士学位。2003年7月创立美康有限,历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炳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897,635股,通过宁波美康盛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165,211股,合计持股140,062,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7%。邹炳德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炳德先生系公司总经理邹继华先生之胞兄。除此之外,邹炳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
邹继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先后毕业于江西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上海理工大学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自2007年4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生产部副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90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邹继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炳德先生之胞弟。
除此之外,邹继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
黄盖鹏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汕头大学生物技术专业,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8年7月起至今任职于公司,先后从事技术支持工程师工作,历任技术支持部主管、经理,技术市场副总监、制造中心试剂制造总监兼信息技术总监等岗位,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试剂生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盖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盖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
田云鹏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公共卫生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4月至2016年3月担任浙江省医学会编辑、杂志社主任、副秘书长;2016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医师协会秘书长。兼任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委会常务委员、中华医学会临床流行病学与循证医学分会委员、浙江省住培管理质控中心主任、浙江省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浙商总会医学融
合创新中心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医学》、《心电与循环》期刊副主编等。田云鹏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云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田云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
徐玲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注册管理会计师(CMA),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员。2005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万里学院教师、副教授。擅长领域成本管理、管理会计、商业模式设计。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并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十余项。目前兼任宁波欧陆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徐玲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徐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
(二)监事简历
田晓燕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1年5月至2015年9月任职于麦高迪亚太传动系统有限公司担任高管助理;2015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田晓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俊启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9月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仪器质量工程师,宁波美康盛德医学检验所市场部产品经理、销售经理等岗位,现任宁波美康盛德医学检验所销售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俊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朱俊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健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至2016年3月历任宁波妈咪宝婴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邹继华先生:详见本部分“(一)董事简历”。
熊慧萍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年3月至2013年2月历任永协铝业(苏州)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文祺国际集团财务部经理;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熊慧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慧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74,184股。熊慧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亮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
级工程师。获浙江省优秀博士后、宁波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兼任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1年3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500股。方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沈敏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医学博士后,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兼任全国临床医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检验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参考测量工作组成员、评审员等。2012年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参考实验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沈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邬晓晗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中级经济师。2016年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邬晓晗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邬晓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邬晓晗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