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
1、召集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1228号2号楼一楼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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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场会议主持人: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黄盖鹏先生主持
7、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184,540,92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01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62,574,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2.3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21,965,99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22,003,69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7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21,965,99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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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31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754%;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4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73,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7%;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31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754%;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4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73,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7%;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31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754%;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4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73,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7%;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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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148,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873%;反对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069%;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11,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58%;反对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7352%;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307,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737%;反对2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04%;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7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1%;反对2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8%;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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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2,747,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4889%;反对3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4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5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39%;反对3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70%;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进行了 表决。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1,77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9502%;反对2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7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02%;反对2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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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191,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107%;反对3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834%;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54,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25%;反对3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4%;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251,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430%;反对2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511%;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13,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34%;反对2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5%;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 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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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 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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