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1  运达科技(30044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达科技”)及子公司拟与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创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运达创新位于成都高新西区康强四路99号部分房屋及车位,其中房屋的租赁面积为31,914㎡,车位租赁630个。前述房屋和车位的租赁期限5年,其中车位为免费使用,不收取租金,房屋部分的租金为841.8864万元/年,5年租金合计金额为4,209.4320万元。运达创新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鸿云、朱金陵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廖斌、韩风险、吉利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况

企业名称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何鸿云
成立日期2001年03月13日
经营期限2001年03月13日至2031年03月12日
住所成都高新区新文路22号11栋1层1号
登记机关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743300XE

运达创新主要股东为四川天鸿投资有限公司、成都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鸿日东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朱金陵等自然人,实际控制人为何鸿云。2.运达创新成立于2001年3月13日,近三年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非合并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资产合计106,586.84110,169.17
所有者权益合计33,525.0041,926.18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17.660
净利润956.088,401.1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运达创新持有公司股份170,379,1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38.31%,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运达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控股股东运达创新拥有的位于成都高新西区康强四路99号的部分房产及车位,其中房屋的租赁面积为31,914㎡,车位租赁630个。前述房屋和车位的租赁期限5年,其中车位为免费使用,不收取租金,房屋部分的租金为841.8864万元/年,5年租金合计金额为4,209.4320万元。

四、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别与运达创新签署租赁协议,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相关租赁协议尚未签署,并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方: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1: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2:成都货安计量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承租方3:成都运达轨道交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租方4:四川汇友电气有限公司承租方5:成都运达恒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承租方6:广州运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乙方”)

1、出租房屋地址:成都高新西区康强四路99号

2、租赁用途:办公、研发及生产

3、出租房屋面积: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的相关房屋面积为31,914m

,车位630个。

4、租赁期限:5年

5、租金及缴纳期限:乙方租赁的相关房屋租金合计为841.8864万元/年,乙方租赁的相关车位不收取租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由公司及子公司将其各自租金按季度转账支付给甲方。

6、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运达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23]82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拟租赁的前述房屋和车位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的年租金价格(每季度期初支付)为人民币920.33万元。参照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租赁的租金为841.8864万元/年,5年租金合计4,209.432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双方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到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租赁使用运达创新的相关房屋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运达创新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形。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2年搬迁进入目前办公场所办公,经十余年发展,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也大幅增加,目前办公场所已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办公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交易价格系根据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参照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46,115.42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系参考评估机构对公司拟租赁不动产的年租金价格的评估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并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川华衡评报[2023]82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