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9  运达科技(300440)公司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股东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控股股东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创新”)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4,066,354股,占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902,000股后的股本436,811,000股,下同)比例0.93%。股东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水知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9,037,976股,占总股本比例2.07%。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述公告。

运达创新和曲水知创已于2023年1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4,066,354股和4,669,866股,控股股东运达创新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近日,公司收到曲水知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前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运达创新大宗交易2023/1/316.744,066,3540.93
曲水知创大宗交易2023/1/316.744,669,8661.07
集中竞价交易--00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运达创新合计持有股份186,433,85342.68182,367,499注141.75注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6,433,85342.68182,367,49941.7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曲水知创合计持有股份9,037,9762.074,368,1101.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037,9762.074,368,110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1、注2:2023年2月13日、3月28日、3月29日,运达创新可交换债券(第一期)持有人分别完成换股3,918,721股、4,296,081股、3,773,584股,累计完成换股11,988,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运达创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由18,236.7499万股降低至17,037.9113万股,持股比例从41.75%减少至39.0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运达创新、曲水知创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

行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运达创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曲水知创的减持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曲水知创《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