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我们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对董事会审议的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上述人员的相关资料,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同时,上述人员的受教育情况、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卜显利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江海涛先生、陈溉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爽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戢荔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顾诚 | 黄庆 | 吉利 |
2023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