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高琛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琛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高琛光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7月19日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6年7月18日)止。截至本公告日,高琛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高琛光先生任职期间为监事会及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同意补选刘洋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刘洋女士简历
刘洋,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5年3月入职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售后服务部综合管理部主管、市场与战略发展部宣传专员,现任董事会办公室宣传主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洋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洋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