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运达科技股票代码:300440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网龙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百馨路**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2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2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 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4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运达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李网龙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股东李网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73,900股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总股本 | 指 | 公司总股数443,918,600股 |
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 指 | 公司总股数443,918,600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0,521,800股后的股本433,396,800股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通讯地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网龙 | 男 | 中国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百馨路**号 | 否 |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网龙由于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1,373,9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运达科技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持股比例(%) | 股数 | 持股比例(%) | 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李网龙 | 合计持有股份 | 23,569,789 | 5.309484 | 22,195,889 | 4.999991 | 5.12137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569,789 | 5.309484 | 22,195,889 | 4.999991 | 5.12137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李网龙于2025年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373,900股。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李网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2月7日 | 1,373,900 | 0.309494 | 0.317007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运达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0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9号 |
股票简称 | 运达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4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李网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百馨路**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A股 持股数量: 23,569,789股 持股比例: 5.30948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A股 变动数量: 1,373,900股 变动比例: 0.309494%,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0.317007% 变动后持股数量: 22,195,88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1%,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5.121378%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2月7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备注:尚未明确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 是□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