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 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5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5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 年5 月31 日至2023 年6 月9 日,公司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3 年6 月10 日,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6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 了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五)2023 年6 月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6 月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6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八)2026 年6 月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本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 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 年5 月20 日实施完毕:公司以总股本 443,918,6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0,521,800 股后的433,396,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5,137,014.4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5 月20 日实施完毕:公司以总股本 439,516,600 股扣除目前已回购股份6,119,800 股后的433,396,8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7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20,369,649.6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
(二)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及结果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3.485-0.058-0.047=3.38 元 / 股\) 。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首次授予第三个归 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持续创造价 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3.485 元/股调整为3.38 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 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归属的条件已经成就,归属安排符合《自律监管指南1 号》与《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