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惠琴已离任)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其中以现场方式参加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了1次,因个人原因请假缺席2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独立事项意见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1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 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的独立意 | 同意 |
会议 | 见 | |||
2 | 2022年4月22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2022年10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重新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签订一揽子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2年12月2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了解公司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做一名称职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12月19日届满,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自2022年12月20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衷心地感谢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在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惠琴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