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4,485,638.47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合理持续地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决议,2022年年度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657,189,70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4,932,840股(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652,256,86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612,843.40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特此公告。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