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押的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8,500,000股 | 12.79% | 5.90% | 否 | 否 | 2024-05-30 | 2028-05-2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 计 | - | 38,500,000股 | 12.79% | 5.90% | - | - | - | - | - | -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0,500,000股 | 3.49% | 1.61% | 2022-12-01 | 2024-05-3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 |
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28,000,000股 | 9.30% | 4.29% | 2023-06-15 | 2024-05-3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 |
合 计 | - | 38,500,000股 | 12.79% | 5.90% | - |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 | 301,100,043 | 46.16% | 208,960,000 | 69.40% | 32.04% | 0 | 0.00% | 0 | 0.00% |
陈金岳 | 8,926,010 | 1.37% | 0 | 0.00% | 0.00% | 0 | 0.00% | 6,694,507 | 75.00% |
陈立坤 | 8,608,500 | 1.32% | 0 | 0.00% | 0.00% | 0 | 0.00% | 6,456,375 | 75.00% |
合 计 | 318,634,553 | 48.85% | 208,960,000 | 65.58% | 32.04% | 0 | 0.00% | 13,150,882 | 11.99% |
注:陈金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坤系陈金岳之子,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1,3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7%;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1,3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7%,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