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2  润泽科技(30044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9号京津冀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心3F润泽厅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周超男女士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646,712,0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79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45,949,5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71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762,5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99%。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58,26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0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7,505,1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2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762,5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99%。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683,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9%;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克利先生、杜婕女士、应政先生以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董事钱和女士、蒋怡雯女士、靳建国先生、吕顺辉先生已在本次股东大会中就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46,683,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9%;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683,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9%;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683,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9%;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683,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9%;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683,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9%;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683,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9%;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683,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

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9%;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46,683,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9%;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683,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9%;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682,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23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9%;反对2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