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年10月28日,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已经提前三天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杜婕女士主持,经会议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属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婕:
郭克利:
应政: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