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枫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炜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市平安消费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宁波枫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枫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平盛安康”)、上海炜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炜贯”)、天津市平安消费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平安消费”)计划自该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4,100,00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4%)。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枫文、平盛安康、上海炜贯、平安消费(合称“减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前述减持计划已于2024年11月13日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减持情况
1、减持主体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宁波枫文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3日 | 32.58 | 1,640,000 | 0.0953% |
平盛安康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3日 | 32.60 | 1,107,000 | 0.0643% |
上海炜贯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3日 | 32.58 | 942,910 | 0.0548% |
平安消费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3日 | 32.60 | 410,000 | 0.0238% |
合计 | 32.59 | 4,099,910 | 0.2383% |
注: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22年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时为向减持主体购买其持有的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而向其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减持主体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宁波枫文 | 合计持有股份 | 37,052,534 | 2.1535% | 35,412,534 | 2.058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052,534 | 2.1535% | 35,412,534 | 2.058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平盛安康 | 合计持有股份 | 25,010,460 | 1.4536% | 23,903,460 | 1.389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010,460 | 1.4536% | 23,903,460 | 1.389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上海炜贯 | 合计持有股份 | 21,305,205 | 1.2383% | 20,362,295 | 1.18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305,205 | 1.2383% | 20,362,295 | 1.18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平安消费 | 合计持有股份 | 9,263,131 | 0.5384% | 8,853,131 | 0.514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63,131 | 0.5384% | 8,853,131 | 0.514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减持主体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92,631,330 | 5.3838% | 88,531,420 | 5.145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631,330 | 5.3838% | 88,531,420 | 5.145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主体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2、减持主体本次减持的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减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