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施的2025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58 元(含 税)。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641,041,973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1,276,886 股后实际参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简称“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为 1,629,765,087 股。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1,629,765,087 股 \(*0.2458 元/股 =400,596,258.38\)
2、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每10 股现金分红为2.441109 元(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441109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或“2025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8 日召开的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5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 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 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 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 年中期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5)。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634,343,573 股增加至 1,641,041,973 股;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1,629,765,087 股(已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11,276,886 股公司股份)。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276,886 股后的股 本1,629,765,0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458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2.2122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4916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2458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的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7 月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0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2 08*****145 平湖泽睿科技有限公司
3 08*****189 润和(廊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080 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 08*****199 平湖润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6 月2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7 月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 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1,276,886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 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为1,629,765,087 股,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 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629,765,087 股 \(* 0.2458 元/股 =400,596,258.38 元\)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 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除息前,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641,041,973 股,按公司现有总股本 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 10=(400,596,258.38)\) 元/1,641,041,973 股) \(* 10=2.44110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 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2441109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润 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 相关文件,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价格进行 调整,相关调整事项将另行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9 号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池国进
咨询电话:0316-6081283
传真电话:0316-6081283
八、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