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股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2023 年9月13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325,453,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818,084.7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5,453,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0月9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9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年 10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
咨询联系人: 周丽
咨询电话: 0531-76494368
传真电话: 0531-76494367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