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股份: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6  金雷股份(300443)公司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9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上述自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