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金雷新能源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雷重装”)使用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3,700,414股,发行价格为3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51,799,984.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702,106.82元(不含税)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1,097,87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71C000282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5,1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项目 | 205,180.00 | 175,18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 | 40,000.00 |
合计 | 245,180.00 | 215,180.00 |
募投项目“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投产,部分零星工程尚在建设中,部分工程款项及质保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支付,支付过程中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金雷重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金雷重装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现金管理期限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金雷重装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额度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意见。
7、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由公司及金雷重装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业务。
8、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金雷重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9、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
2、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金雷重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及金雷重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及金雷重装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金雷重装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金雷重装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金雷重装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
保荐机构对金雷股份及金雷重装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