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买方需提供用户侧储能项目后生效; 2、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交易对方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近日,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 全资子公司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合肥”)与陕西丝路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丝路”)签署了《嘉峪关索通清能770兆瓦光伏项目配套154MW/308MWh储能系统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储能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17,24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92%。
合同情况具体如下: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陕西丝路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15日
(三)签订地点:兰州
(四)合同标的:154MW/308MWh源网荷储(液冷)储能系统
(五)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六)合同金额: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17,240,000.00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陕西丝路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1月12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02MAB0Q3G923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路城南翡翠1幢1单元9层10902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渔港渔船泊位建设;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施工专业作业;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法定代表人 | 韩云龙 |
(二)陕西丝路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及子公司近三年与陕西丝路未发生交易。
(四)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显示,陕西丝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买方):陕西丝路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乙方(卖方):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根据嘉峪关嘉西770兆瓦光伏项目配套154MW/308MWh储能系统,陕西丝路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买方/甲方)为获得储能设备(合同设备名称)和相关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卖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议案,买方和卖方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价格
总价为人民币317,240,000.00元(税率13%,其中不含税价款280,743,362.83元,税额36,496,637.17元)。
(二)供货
供货期限:供应方应在双方确认合同设备的标准清单(由设计制造到运行维护)于约定期限内供货。
(三)违约责任
1、物资存在质量问题的,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2、卖方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合同价款1‰/日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物资延误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且买方有权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3、卖方应在约定期限前完成储能站的调试工作,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四)本合同由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买方需提供用户侧储能项目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积极布局以光储充为主的新能源业务,在储能业务端掌握了PCS、EMS、BMS等相关技术,在发电侧、电网侧和用电侧都具备成熟的解决方案,
已形成具有双杰电气特色的核心竞争优势。上述储能合同如能顺利履行,将对公
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拓展同类业务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收入,最终利润贡献和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二)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已对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交易对方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后,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