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充分了解后认为: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现金管理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李 丹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字:
贾宏海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字:
王子冬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