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3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及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杰新能有限公司申请履约保证保险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因实际运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杰新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杰新能”)拟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广分”)申请履约保证保险,被保险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保险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阳光财险广分为南杰新能出具广东省售电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公司为阳光财险广分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二)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杰新能有限公司申请履约保证保险提供担保的议案二》因实际运营需要,南杰新能拟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毕支”)申请履约保证保险,被保险人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保险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阳光财险毕支为南杰新能出具贵州省售电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公司为阳光财险毕支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三、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