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01  双杰电气(300444)公司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股东袁学恩先生、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 双杰电气”)于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3)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2024年8月1日,持股5%以上股东袁学恩先生与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君弘钱江七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浙江君弘”)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就原协议约定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袁学恩

受让方: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七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和受让方已于2024年6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双杰电气( 40,000,000.00】股股份(占双杰电气股份总数的5.01%)转让给受让方。 一)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对(《股份转让协议》( 第六条第

6.3支付方式 4)”作如下变更:原表述为 ( 4)第四笔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6,032,000元,由受让方在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548个自然日内支付。”,现变更为 ( 4)第四笔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06,032,000元,由受

让方在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二)本协议经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本协议即作为(《股份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时止。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修改的条款外,《股份转让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本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交易各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内容更新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更新后)》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更新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且股份过户相关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全部完成。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更新后)》;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更新后)》;三)《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