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东北证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电气”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双杰电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和股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
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新增的73,369,565股股份已于2023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18个月,自2023年7月7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发行股份数(股) | 限售期(月) |
1 | 赵志宏 | 73,369,565 | 18 |
合计 | 73,369,565 | -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725,255,525股增加为798,625,090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8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3,369,56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股) |
1 | 赵志宏 | 赵志宏 | 137,050,808 | 73,369,565 | - |
合计
合计 | 137,050,808 | 73,369,565 | - |
注:1、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为赵志宏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和高管锁定股合计数量;
2、赵志宏系公司董事长,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转为高管锁定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0股。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206,324,197 | 25.83% | - | 206,324,197 | 25.83% |
高管锁定股 | 132,954,632 | 16.65% | 73,369,565 | 206,324,197 | 25.83% |
首发后限售股 | 73,369,565 | 9.19% | -73,369,565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92,300,893 | 74.17% | - | 592,300,893 | 74.17% |
总股本 | 798,625,090 | 100.00% | - | 798,625,090 | 100.00%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应股份锁定承诺;
(二)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齐玉武 贾 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