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3,518.1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6%)的5%以上股东、董事长姜维利先生,计划在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单独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2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长姜维利先生提交的《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减持的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单独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姜维利 | 3,518.1040 | 16.56% |
注1:姜维利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何欣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维利先生与何欣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95.7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6%),其中姜维利先生单独持有3,518.1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6%),何欣先生单独持有2,677.63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对应转增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及对应转增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姜维利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122%。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情况
姜维利先生相关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上述股东可能减持部分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本人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2)其他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2018年5月8日-2019年5月7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3,612,000股,2019年5月8日-2020年5月7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4,722,000股。”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姜维利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及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股东姜维利先生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引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个人减持时间、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减持完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及《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