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函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及初步审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初步审查,公司2023年上半年日常交易均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并由关联董事及5%以上股东受让本次转让的股权,是基于公司对明德软件纳入合并范围后的发展规划安排,不会改变公司对明德软件控制权。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之一)
李 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8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之二)
王本哲: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之三)
赵天庆: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