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航天智造 公告编号:2024-036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下午14:30,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 -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航天北路118号,公司成都分公司会议室。
3.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凡章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6名,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87,443,89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291%,其中: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3,863,2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256%;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3,580,6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035%。
(二)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1,663,5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454%。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17,9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68%;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0,845,604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3.648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7,441,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7,441,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7,441,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7,441,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661,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2,100股,占出
议案5.00 《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87,441,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7,441,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661,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四川航天燎原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74,396,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661,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2,100股,占出
议案8.00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87,441,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7,441,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661,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