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5-29  航天智造(300446)公司公告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方案为:以总股本845,410,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84,541,011.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5,410,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截至2024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687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
208*****509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08*****424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8*****383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508*****674四川航天燎原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航天北路118号

咨询联系人:苏志革

咨询电话:028-84800886

传真号码:028-84808796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