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就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成都航天模塑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成都航天模塑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航天模塑公开招标形成,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洪川、屈哲锋、邹华维
2025年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