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61%)的董事丁然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7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5%)。
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80%)的董事刘琳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0%)。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丁然女士、刘琳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丁然 | 董事 | 18,900 | 0.0061 |
2 | 刘琳 | 董事 | 150,000 | 0.0480 |
公司董事丁然女士、刘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合计 | -- | 168,900 | 0.0541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及安排。
2、减持区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4、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丁然女士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7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5%);刘琳女士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0%)。
5、股东拟减持股份来源:丁然女士拟减持股份来源为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刘琳女士拟减持股份来源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7、上述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丁然女士、刘琳女士在担任董事的任职期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