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全信股份(30044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7、8、9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5幢13楼总部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祥楼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49,157,9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756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49,3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18%。

综上,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49,507,2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86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1,718,8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5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1,369,5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49,3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18%。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守建、党从学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6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6%;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47%;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20%;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2%。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6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6%;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47%;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20%;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2%。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6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6%;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47%;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20%;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2%。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6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6%;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47%;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20%;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2%。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6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6%;反对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47%;反对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6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6%;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47%;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20%;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2%。

7、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47%;反对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8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47%;反对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6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6%;反对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47%;反对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04,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6,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6%;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守建、党从学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