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关于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
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剩余13,000万元暂未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