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93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具体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
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和《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2,310,375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人民币20,612,484.75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6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3.93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4元/股-0.066元/股≈13.93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