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13  全信股份(300447)公司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对议案4 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13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4 月13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 月13 日上午9:15-9:25 和9:30-11:30, 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 月13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 号5 幢13 楼 总部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祥楼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7、股权登记日:2026 年4 月7 日(星期二)。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4 人,代表股份150,960,3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383%。(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 人,代表股份147,844,7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3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3 人,代表股份3,115,6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2 人,代表股份3,154,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 人,代表股份38,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3 人,代表股份3,115,6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9%。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浩 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50,055,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8%;反对7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082%;弃权137,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

同意2,24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1.3233%;反对7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224%;弃权137,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3544%。

2、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49,673,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74%;反对1,1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775%;弃权113,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1%。

同意1,867,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9.1970%;反对1,1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095%;弃权113,3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5935%。

3、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49,619,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20%;反对1,2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029%;弃权12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2%。

同意1,813,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7.5009%;反对1,2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237%;弃权128,5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0754%。

4、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797,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785%;反对1,2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9.1270%;弃权133,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45%。

关联股东陈祥楼已回避表决。

同意1,78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6.4357%;反对1,2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63%;弃权133,0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2181%。

5、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50,008,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3%;反对8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394%;弃权137,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3%。

同意2,20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9.8142%;反对8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56%;弃权137,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3702%。

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的议案

同意149,607,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38%;反对1,2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117%;弃权127,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6%。

同意1,80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7.1078%;反对1,2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454%;弃权127,6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0469%。

7、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49,579,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55%;反对1,2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221%;弃权139,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

同意1,773,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6.2328%;反对1,2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63%;弃权139,4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4209%。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守建、党从学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 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