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8-14  全信股份(300447)公司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南京全 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 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 年8 月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以7.5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共 计7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8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