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浩云科技(300448)公司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8元/股(含),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3,13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083,720.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

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