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茅庆江先生通知,获悉茅庆江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茅庆江 | 是 | 12,000,000 | 6.20% | 1.77% | 否 | 是 | 2024年2月8日 | 2024年7月31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76,517,079股,下同。
注2:茅庆江先生所持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下同。
注3:表中所有比例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下同。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茅庆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延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茅庆江 | 193,436,000 | 28.59 | 95,969,999 | 107,969,999 | 55.82 | 15.96 | 78,719,999 | 72.91 | 68,463,693 | 80.11 |
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 | 4,082,300 | 0.6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97,518,300 | 29.20 | 95,969,999 | 107,969,999 | 54.66 | 15.96 | 78,719,999 | 72.91 | 68,463,693 | 76.45 |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因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但未达到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107,969,999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为54.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96%,对应融资余额1.51亿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