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4年3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2号楼3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
1.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员(2)人 |
1.01
1.01 |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02
1.02 | 《选举何翠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 √ |
3.00
3.0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相关制度全文。
3.提案1.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并就两项子议案提案1.01和提案1.02逐项表决;提案2.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1.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即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②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3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信函请寄: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徐雯静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0-34831415。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2号楼101房。
2.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
联系人:徐雯静;
联系电话:020-34831515;
传真:020-34831415;
电子邮箱:zqb@haoyuntech.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2号楼101房;
邮政编码:511400;
相关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48。
2.投票简称:浩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3月26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 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 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 选举票数 | ||
1.01 |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1.02 | 《选举何翠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
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可表决票数总数:候选人数量×持股数=可用票数。请将同意选举票数填写在对应的空格内。
4.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5.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